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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座
产品身份证——产品进入市场 流通的通行证。
企业诚信经营基本要求——拥有产品身份证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最低要求。一个企业连只需80元就能完成的国家强制性要求进行的产品登记都要逃避。您会和这样的企业做生意吗?
提高交易效率——企业获得产品身份证后,产品及企业信息被纳入国家建立的中央数据库对社会开放。产品采购企业均可直接、方便地到权威、放心的国家数据库中查询生产企业名单,节省采购时间、采购成本。生产性企业也节省了传统的广告宣传费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运行效率。
早办理早受益——实行产品身份证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为产品申请身份证是企业近两年必须要做的,早登记,获得产品合法身份越早,产品的 信誉度、稳定性越高,市场机会越多,今后的利益体现越大。
申请原则是“单品单码”,一种产品能与另一种产品进行区分,就要申请单独的代码。以下几种情况,产品应当单独申请注册身份证:
(1) 规格型号不同;
(2) 包装形式、大小不同;
(3) 品牌不同;
(4) 出厂厂名不同。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580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高新【2003】56号)文件确定的代码收费标准为(见下表): 企业申请产品身份证后,需在国家行业媒体——《中国化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费用:20元/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最高限价
收取方式 注册费
80元人民币/个 8000元人民币/企业
产品第一次申请时收取 维护费
40元人民币/个 4000元人民币/企业
第二年超按年度收取
成为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国际通会员——在拥有产品身份证基础上开拓全球市场。
享受国家推荐——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将根据中央数据库的信息组织网上发布、印刷出版权威《企业名录》(英、日语种),该名录将是行业内不可超越的权威的企业黄页。目前已经有20多个国家政府及化工协会索要。
便于客户查询的广告方式——在中央数据库的企业、产品信息将成为具有权威性、永远在线、最全面展示产品的广告方式。 低成本将产品打人国际市场——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产品要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办理产品身份证。在这里发布产品供求信息,机遇可想而知。
成为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国内通会员——在拥有产品身份证基础上开拓全国市场。
有效参与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的产品将只在获得产品身份证的企业中进行。
进入国内采购场——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的产品身份证办理手续都在中国石油和化工网进行,这里是企业发布供求信息的理想场所。
名列国家顶级采购手册——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将根据中央数据库的信息组织网上发布、印刷出版权威《企业名录》,该名录将是行业内不可超越的权威采购手册。
为有效在拥有产品身份证基础上开拓全球市场,成为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国际通会员收费标准为4800元人民币/年。(含国内通)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为会员支付不超过30个产品代码的注册费用(企业注册产品代码超过130个,则不再享受此项优惠) 2004年注册的企业,实际计算起始时间均默认为2005年1月1日,即现在申请能享受一年半的服务。
为有效在拥有产品身份证基础上开拓全国市场,成为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国内通会员收费标准为2800元人民币/年。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为会员支付不超过20个产品代码的注册费用。(企业注册产品代码超过120个,则不再享受此项优惠)。
2004年注册的企业,实际计算起始时间均默认为2005年1月1日,即现在申请能享受一年半的服务。
申请产品身份证步骤: 第一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登记处申请并填写完成产品登记申请表(含《联系人信息注册申请表》、《企业信息注册申请表》、《产品信息注册申请表》);或者,直接登录中国石油和化工网(www.chemall.com.cn)、产品身份证注册网站(www.chemnpc.com),根据网站提示填报申请注册信息。 第二步:将如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到登记处:(若是通过填写产品登记申请表申请的。将申请表和证明文件一同邮寄)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能证明产品可合法生产销售,或产品免检证书等能证明产品拥有良好资质的文件)复印件。
欧盟化学品新政策概况 一、欧盟化学品新政策(REACH)的来由 目前通行的化学品管理法规体系将化学物质分两类,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在欧盟,规定在1981年9月之前上市的化学品称为现有化学物质,之后上市的称为新化学物质。 自1981年以来现有化学物质100106个,在欧盟上市年销量1吨以上的有30220个,其中1万个超过10吨,2万个在1~10吨之间。现有化学物质占市场上全部化学物质总数的99%以上,没有立法要求对它们进行风险评估。其中约有140个已被确定为重点物质,需要对它们进行综合风险评估。自1981年以来新化学物质(不包括混合物)共有2700个。 现有法规体系规定,对新老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由政府承担,而不是工业部门。但对现有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各成员国政府进展很慢。 目前有关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规有40多个,欧盟政府需要一个综合统一的法规,能对所有化合物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负面影响有所控制。 当前立法只要求化学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信息,不要求下游用户承担类似责任。欧盟估计在欧盟市场上有50万至500万种包含化学品的制品。 欧盟化学工业占全球第一位,2002年世界化学品产值约为13000亿欧元,其中欧洲占32.1%,欧盟(EU-15)占28%;其次美国第二位,占25.6%。与十年前相比,欧盟所占份额有所下降。化学工业是欧洲的第三大制造业,直接雇用170万人,除几家主要跨国公司外,约有36000个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6%,占化工产值的28%。 二、欧盟化学品新政策的历程 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 欧盟在2002年5月完成了对《白皮书》中提出的新政策对商业影响的评估。 2003年初公布修改后的《白皮书》,此后欧美化工产业界对此有所反应,如欧洲化学工业委员会(CEFIC)及美国合成有机化学品制造商协会(SOCMA)分别于2003年1月及4月发表了他们的评议意见。 2003年5月7日推出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包含7卷、16部分和17个附件。 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在汇总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发布了向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的关于REACH、建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并修订1999/45/EC指令和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的最终文本
COM(2003)644 final,在10月31日向欧盟议会提交了此文本的信,进入正式立法审议批准程序。 在2003年12月3日欧盟议会会议上,议长宣布由环境、公共卫生、消费者委员会负责起草一读审议文本草稿。该委员会在2004年1月6日提出了此文本草稿,对COM(2003)644
final文本又提出了许多具体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议长还宣布将COM(2003)644
final文本分别提交给预算委员会、经济和财政事务委员会、法律事务和内部市场委员会、工业、外贸、研究和能源委员会、就业和社会事务委员会征询意见。 2004年1月21日欧盟向WTO/TBT委员会通告了COM(2003)644
final文本,并告知此法案已提交给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有待审议批准。计划批准日期在2005年底之前,预计在2006年实施。对此法案文本提出评议的截止日期是从通告之日起计90天。 三、欧盟化学品新政策(REACH)的特征 试图包含欧盟制造或进口的全部化学物质、制剂和含化学品制品的“用途”,范围很广。 1.自然存在的或人工制造的化学元素和它的化合物(化学物质)。 2.所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物质的溶液或混合物(制剂)。 3.聚合物及其单体化合物(单体必须注册)。 复杂而分层次的免除注册的规定 1.现有其他法规已经覆盖另有规范的化学品(例如:放射性物质、农药、食品添加剂、医药品等)可免除。 2.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年销量在1吨以下(小于1吨/年)的化学品或制品中所含化学品年用量在1吨以下的可免除。 3.非分离出的中间体完全免除,分离出的中间体必须注册,但可简化要求,运输量超过1000吨/年的有更多要求。估计有4万种中间体需要注册。 4.聚合物在尚未建立起实用、省钱的鉴别聚合物危害性的科学技术基准之前,可全部免除。在聚合物中尚未注册的单体和其他物质,含量超过2%并且每年总量超过1吨的要求注册。 5.仅用于产品或过程科研开发的化学品,可申请免除注册,免除期限最长5年。可申请再延期5年。医药产品可延期到10年。 对现有化学物质要求分别按限期完成注册 1.大于或等于1吨/年的化学物质有义务注册,未注册不得制造或进口。 2.大于1000吨/年的化学物质以及1吨/年以上属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如CMRs、POPs、PBTs、vPvBs等)3年内完成注册。 3.100-1000吨/年的化学物质6年内完成注册。 4.1-100吨/年的化学物质11年内完成注册 5.对大于1吨/年至小于10吨/年之间的物质,估计约有2万种,注册时可免除提交“化学安全报告(CSR)”,减少了一些试验测试要求。 改变现行制度中由政府举证为由产业部门举证。 不仅化学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而且整个供应链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责任来保证安全使用化学品。 设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 Agency) 1.该机构是所有注册的中央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管理中央数据库,审查注册文档资料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协调评估过程。 2.作出是否要求进一步提供信息和数据的决定。 3.向欧盟委员会建议应重点关注的物质对象,并联系处理有关许可的事务。 4.下设若干技术咨询委员会。 5.欧盟委员会负责监管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对各成员国在评估意见不一致时作出决定,同样对许可和限制事务作出决定。 避免不必要的动物试验,规定数据共享机制,有偿使用别人首次提交的相关试验数据。 严格保护商业信息的机密,所有非保密信息公众可方便获知。 鼓励联合提交数据信息。 下游用户的责任 1.对于确定用途,下游用户可使用制造商或进口商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2.如用于非确定用途或采用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必须向管理局提交通告,以便管理局监控。 四、对欧盟化学品新政策(REACH)的多方反响 对欧盟在《白皮书》中提出的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目标表示支持,但对REACH中的具体条款和措施提出了许多异议。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该新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太官僚、过于繁琐、费用过大。 2.对欧盟化学工业竞争力有很大负面影响,尤其对中小企业更是如此。 3.与WTO规则相抵触,会影响世界贸易格局。 4.担心欧盟各成员国执法不一致、不透明,存在潜在的不公正性。 5.担心不能保护商业机密。 6.要求全面评估新政策对欧盟化学工业及其社会经济的影响(英、德、法三国首脑去年9月20日在柏林联名写信给欧盟委员会主席明确表示了此意见)。 7.对免除的范围、数据测试标准等许多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美国、日本等国依然坚持自己原来的法规体系。 我国发布并已施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只对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要求事前申报登记。 五、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意见 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曾分别于2003年7月和11月对欧盟REACH提案文件提出了书面意见: 1.REACH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2.实施REACH制度将影响世界化学品生产、贸易格局。 3.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异。 4.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创新开发有很大影响。 5.对现有化学物质和国际公约明确界定的高危害性化学品,没有必要重新检测和许可。 6.对试验检测的数据结果,只要符合要求应互相承认。 7.实施REACH有单边行动的倾向,设置技术壁垒,不符合WTO原则。 8.赞成设立申诉委员会。 在2003年11月19日中欧关于欧盟化学品法规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提出意见: 1.对混合、组合化学品建议应整体注册 2.试验检测数据应互相承认 3.实施REACH制度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给予一定的延缓期,建议给予8-15年延缓期。 4.对出口欧盟的产品为满足法规要求所遇到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困难,欧盟应予以帮助。 前两点会上欧盟官员没有松口,后一点官员答应予以考虑。 据海关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出口欧盟化工产品总值为44.19亿美元,大多数为塑料、橡胶、有机或无机化工原材料、医药、农药和染料等各类中间体等。出口产品超过1000吨的化学品有230多种,超过100吨的有500多种。一旦实施REACH制度,我国至少将有730多种面临注册、评估、许可的问题需要考虑。出口欧盟的成本初步估算将增加5%以上。由于化学品作为原料已渗透到制造业的方方面面,与化学品有关的产品贸易量比上述数字大得多。这将大大减少我国企业的利润,削弱了中国产品的竞争力。 政府应建立统一的应对机构和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研究和专项应对。 加快我国有关部门的立法工作。对我国已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进行研究,如何与国际化学品管理法规相适应。 争取利用一切国际交流的机会,陈述我们的观点和主张,获得比较宽松的贸易环境。 加快化工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企业和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强化检测中心、实验室的测试手段,提高技术水平,争取能与国际接轨。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欧盟化学品新政策(REACH)的认知程度,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尽早作好准备,努力降低欧盟化学品新政策给我国带来的影响。 2004年4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根据质检总局的安排,对REACH进行了再次评议(见附件)。 什么是产品身份证
?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937-2003规定:在中国境内流通的每种产品与服务,在其经营周期内部应拥有一个惟一的、由国家统一赋予的、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代码一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英文简称NPC,俗称产品身份证。
产品身份证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 产品身份证由13位数字本体码和l位数字校验码组成,其表现形式为:
×××××××××××××-×
|
└---
校验码
└-------- 本体码(企业、产品标识信息) 国家实施产品身份证制度的目的
? 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营造诚信、法制、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高效、标准的国家数据库,供政府、执法机关和社会有关机构使用;和国际接轨。 企业为什么必须为产品申请身份证? 产品身份证是继对个人实施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对企业等机构实施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制度后,国家针对单种产品或单种服务启动实施的一项强制性制度,是在信息化背景下,我国市场经济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只有顺应这种趋势才能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2004年6月3日,国家强制性标准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的注册登记工作,在石油和化工行业正式启动。 建立产品信息公开制度,是世界很多国家建立国家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环境的通行做法,而实行全国统一的产品编码标准,则是建立产品信息公开制度的先决条件。 2003年4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编制规则》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继成功实施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制度后,针对单种产品或单种服务启动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法定标识制度。该制度要求在中国境内流通的每种产品与服务在其经营周期内,都应拥有一个惟一的、由国家统一赋予的、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代码,即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英文简称NPC。国家还成立了专门机构——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代码的登记、赋码、年检、维护、管理及其应用工作。 企业在注册NPC前,必须提交企业及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经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审核与确认后,国家才会给申请注册的产品与服务统一赋码。 企业的产品与服务一经赋码,即进入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中央数据库,通过网络及电信服务手段,产品与服务的属性信息将得到共享、交换和查询,国内外贸易采购商也可在第一时间获得经国家登记审核、可以信任的第一手资料。这样,企业的生产、贮存和销售自然纳入了全球经济圈。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经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授权,中国石油和化工网(www.Chemall.com.cn)将全面负责并承担石油和化工行业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的申请、登记、审核及维护工作,终审及赋码工作由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负责,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注册申请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可通过登录该网站完成。
产品和服务终于也进入了标识制度,这意味着我国社会各元素的信息化基础正在趋于完善。
作为企业产品的身份证,这是一项“三羸”的举措。对生产者来说,可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的目的;对诮费者来说,这个制度使消费行为有了理性判断的依据;对政府来说,这是充实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力度的重要手段。
这一标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将有效避免全社会在信息化建设中对产品与服务的重复编码、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提高全社会对产品与服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实现全社会对产品与服务及其关联信息的全域共享,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这个制度的实施,对所有生产、流通、销售、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大有好处。所以应该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这项工作,石油和化工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尽快与有关实施机构合作,拿到自已产品的身份证。 MBA是有关工商管理和经营的硕士学位,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兴趣成为管理阶层。只有当你肯定了管理职位是你未来职业生涯的选择,并对此抱有浓厚的兴趣的时候,选择MBA才能为你今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做准备,同时,也从薪水待遇上以及事业发展上,为你提供 每个人希望通过MBA达到的发展目标个个不同。目前MBA院校有不同的种类,而且很多都有不同的侧重,譬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相继推出医院管理MBA和农业MBA,北大国际MBA侧重于金融方面等。这就要求你应当首先尽可能明确自己想从事的工作或事业,对自己进行一个比较清晰和理智的分析,包括自身的有关条件,拥有哪些方面的技能,还有哪些方面的不足,找到自己想学MBA的主要动机。 二,对比“MBA品牌”求慎 据统计,截至2003年9月,经教育部门批准培养MBA的高校有87所,累计招收MBA学员约5.6万人,另外还有“经贸委班”MBA学员数约2.8万人。两种招生渠道,累计约有3.4万人毕业。此外,还有78个中外合作培养MBA项目,以及有些非专业机构创办的非正规短期培训班。这其中一些非高校合作项目,或非专业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师资力量薄弱,教材落后、课程缺乏现实操作性、教授内容的质量大打折扣,致使学生就业无法保证。为 MBA市场的鱼龙混杂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分学生对MBA的信心,也让很多人在报考MBA时理性起来,不再是MBA就行,而是有所挑选。比如说:师资队伍如何?课程、攻读方向设置是否合理?毕业生的市场认可度如何?这些对于学校来说,就是“内功”,就是“品牌”。显然,当各所学校的MBA项目进入“品牌时代”后,也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MBA教育提供了保证。 只有通过严格的筛选程序才能保证学员质量的出类拔萃。北大国际MBA招生办主任张黎的关于北大国际招考条件的解释,应该说代表了众多国内知名MBA院校的观点:“BiMBA选择国际通行的GMAT考试,以及通过严格的面试,就是希望将那些具有一定从业经验又极具管理潜质的人筛选出来。置身于这一高素质的人才群体,经验的交流、智慧的碰撞将会是学员在学习之余的最大收获。” 三,以“考核三要素”定论 通常,考量MBA教育有三大要素:学生、教师、案例教学。
目前,我国MBA教育使用的教材大部分是国外的原版教材或原版教材的中文版,存在不尽适合中国国情的问题;自编教材又存在理论基础较薄弱、内容略显滞后、层次参差不齐、缺乏配套案例等弊病。案例教学是MBA培养过程中广泛采用的教学方法,而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太少、情境教育案例更少,并且大部分是国外“进口”的,这无疑会使案例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此,选择一所有着合理课程设置、案例教学能够使“国际化”和“本土化”相协调的MBA学院是保证学员毕业之后能够学以致用的基础之一。国内众多名牌商学院越来越重视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以北大国际MBA项目为例,他们在美国规范的MBA课程设置基础上,根据国情加以适当调整,同时,采用最新的国际通用工商管理教材,使案例分析与 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到底是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大棒”,还是改进我国企业用工状况的“杠杆”?下面由上海复旦大学经济系袁志刚教授、博导来论述这一问题。 ■ SA8000社会责任认证(Social
Accuntability 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由美国非政府机构“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制定,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 SA8000不同于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体系的认证所考核的技术性指标,它侧重于考核企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SA8000实际上是一个通过认证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管理体系,它首先是以承认所在国家的法律为前提。 ■
的确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崇尚凯恩斯主义,强调政府宏观调控,实现充分就业。但是,1973年石油危机后,西方国家出现“滞胀”现象,即高通货膨胀率与高失业率并存。实际状况证明凯恩斯那套不灵了,通过政府宏观调控无法实现充分就业。新自由主义的解决之道就是让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自身的调节功能,于是,非正规就业泛滥,工人工资下降,工作时间拉长,劳动福利恶化。但是,这样的做法从社会、道德层面上来看,是否合理?新自由主义能真正破解就业难题吗?近年来,世界陷入新一轮的反思,非政府组织、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劳工问题紧盯不放,抗议资方践踏人权、唯利是图,迫使新的就业政策向“以人为本”的思潮上回归。这是不可逆的世界潮流,在这个大背景下理解,SA8000是制度设计上的具体体现。 ■
应该说,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但贸易保护主义仍旧会时有抬头。不可否认,发达,国家在强制推行SA8000背后,的确有着利己的主观动机,在传统的配额、关税等手段无法启用时,自然会借助环境、知识产权、宗教,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等新的方式,来设置贸易壁垒。推行SA8000的隐含逻辑是,由于发展中国家未能遵守国际劳工标准使工资水平极低,这就使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在竞争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减少了发达国家的就业机会。 由于SA8000主要是由跨国公司在其生产供应链上推行,所以受影响最大的是我国对外加工贸易企业和出口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事故、职业中毒、员工权益受侵害事件都发生在这些企业,可想,在适用SA8000方面,难度的确很大。 但是,值得强调的是,SA8000本质上没错,因为它符合人类未来的发展方向。从宏观层面讲,SA8000暗合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们警醒,对GDP的顶礼膜拜,并不能换来中国人民福利水平的真正提高。从微观层面看,接受SA8000认证,的确会在短期内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但利用该标准改善企业生产境遇与管理,从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等方面寻找出路,不是没有空间。这样说来,SA8000反倒变成有利于中国企业良性发展的“杠杆”。 ▲
在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情况下,SA8000的堆行是否让中国企业直面社会责的 与此同时,SA8000作为“道德认证”,还给中国企业在经济指标之外,添加了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的视角。不久前,我去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旁听商学院MBA课程。第一堂课,教授们不讲如何挣钱,不讲利润最大化,而是传达这样一个理念:哪一天,如果发生世界危机,希望MBA学员中,有人能够站出来!——这样的气度和关怀也应该注入中国企业家的心胸中,因为,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一定是短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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