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2008.2.5:2008年我国的环氧氯丙烷市场整体形势严峻 回首2007年我国的环氧氯丙烷市场,总体来看喜大于忧,虽然国内市场整体较2006年差,但是仍好于业内人士预期,最高市场价接近20000元(吨价,下同)。展望2008年我国环氧氯丙烷市场,整体形势仍较严峻,市场仍存在较大变数。 2007年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变化大致经历了如下阶段:1月份环氧氯丙烷市场价格开始进入下滑通道,月初价格尚能维持在19000元以上,到月底就下滑至17000元左右,降幅在2000元以上,市场表现非常低迷;2月份,受春节假日影响,环氧氯丙烷市场并未停止下滑步伐,价格重心不断下挫,到月底跌至16000元左右:3月初环氧氯丙烷市场经过一次转折,月初价格一度跌破15000元,为全年最低点,月中市场开始回暖,价格小幅回升,月底重新回升到16000元:4月份环氧氯丙烷价格开始回升,到7月小幅攀升至16500~17000元:9月份环氧氯丙烷价格开始进入上升通道,价格上扬幅度和速度都较为惊人,到10月底突破19000元大关,直逼20000元整数关口,成为当年新高,着实给业内人士一份惊喜;然而,价格在稳定一段时间后,年底又开始下滑,到12月底环氧氯丙烷价格下滑至16000元附近。 分析2008年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整体形势仍不乐观,市场变数仍较大。 我国的环氧氯丙烷产能不断增大,供应量不断增加,市场销售压力将体现在价格变化上。2006年我国的环氧氯丙烷产能在26.4万吨左右,产量在10.2万吨左右。2007年我国的环氧氯丙烷产能达到46.9万吨,比上年增长77.7%。据有关方面统计,2008年我国的环氧氯丙烷产能将达到60万吨左右,增幅达28%。产能、产量的增加,将使供需矛盾发生改变。 下游需求拉动环氧氯丙烷扩产。2006年国内环氧氯丙烷表观消费量在26万吨左右,估计2007年有望接近40万吨,增幅达53.8%。我国环氧氯丙烷主要用于生产环氧树脂和合成甘油,其中环氧树脂是最主要的消费领域,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涂料、复合材料、电子电气以及胶黏剂等。近年来,我国环氧树脂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03年国内生产厂家已经达到170多家,总产能超过30万吨;2006年产能达到45万吨。由于国内环氧树脂高速发展,环氧氯丙烷缺口量大,导致价格不断走高。其中2006年在全球供应紧张、国内阶段性减量供应的形势下,5月份达到26500元的天价,创13年来最高水平。环氧氯丙烷货紧价扬的态势,吸引了国内外投资者的目光,各地纷纷宣布装置建设计划。 进出口形势对环氧氯丙烷市场影响较大。2007年1~11月份,国内累计进口环氧氯丙烷7万吨左右,同比减少47.3%;累计出口环氧氯丙烷0.65万吨,比上年大幅增加。这是由于2006年国内市场较好,出口量微乎其微。但是随着2007年环氧氯丙烷出口退税的取消,2008年出口市场将受到很大影响,这在去年后几个月已有体现。 由于环氧氯丙烷行业利润较高。行业整体效益不错,因此吸引了各方投资者。但是随着众多新企业的进入,产能产量大规模增加,将导致原有市场秩序被打乱,行业面临整体效益下滑、产能过剩和市场无序的态势。环氧氯丙烷有可能重蹈产能过剩,价格下滑,竞争加剧,行业洗牌的覆辙。 REACH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已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起将开始进行产品的预注册。REACH法规实施过程中,涉及大约3万多种化工产品和300万~500万种应用化学品的物品开展注册、检测、评估和市场准入等一系列工作。这将对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REACH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石化工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ACH法规从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出发,对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化学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结构调整,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进程。 然而,在欧洲市场销售、使用的所有化学品都要纳入注册、评估、限制的管理系统,如果不登记、不批准,就不能在欧洲市场销售。很明显,REACH法规具有贸易技术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性质。业内权威人士认为, REACH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石化工业将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根据海关部门统计,2000年至2002年中欧化工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为70.7亿美元、69.9亿美元和80.4亿美元。其中,3年间中国向欧盟出口贸易额分别为29.9亿美元、30.4亿美元和33.8亿美元。2006年,中欧化工进出口贸易额达到225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额118亿美元;2007年1~11月.中欧化工贸易额达到263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额142亿美元。 中欧的化工贸易具有一定的互补性。近几年,我国向欧盟地区的出口仍以资源和劳动密 集型产品为主,橡胶制品(包括胶鞋、轮胎等)、无机化工原料、染料、颜料、涂料、有机化工中间体和信息用化学品(磁带、磁盘等)居出口前列。从欧盟地区进口主要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包括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树脂、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机械设备等。德国、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与我国化工贸易额居前五位。 2007年,我国向欧盟出口化学品涉及923个海关税则号,出口10吨以上的企业12436家,其中出口1000吨以上企业798 家,这些企业需要在3年之内完成注册。出口量超过1000吨的有360多个品种,这些品种也必须在3年内完成注册。其中,出口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大宗产品主要有:航空煤油。燃料油,氧化锌,氧化铝,铁、锑的氧化物,萤石,石蜡,硅,黄磷,硫酸锌,碳酸钡,钛白粉,环烷烃,杂环化合物,薄荷醇.芳香酮,葵二酸及其盐,柠檬酸,氨基酸,糖精,医药中间体,农药,分散、酸性、碱性、还原染料,合成靛蓝,颜料,聚酯漆,活性炭,聚乙烯醇,聚酯切片,汽车轮胎,自行车胎,乳胶手套,胶鞋,运动鞋等。 出口到欧盟的化工产品品种众多,且以中小企业为主,涉及面很广。需要登记注册的产品,均需提供各种数据资料,接受审批,出口手续繁琐,使时间延误和成本增加,对我国企业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将大大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 另外,在石油和化工产业链中,纺织、轻工、家电、IT等行业,凡使用化学品的产品,出口到欧盟,均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使这些有出口潜力的下游产业,产生贸易障碍。 除对我国化工产品贸易产生直接影响外,欧盟新法律的实施,还将普遍提高产品的生产成本。那些原本就成本高、利润小、对环境有污染、危及人体健康的化工产品,其生产地将会从欧盟转移到第三世界国家,也极有可能转移到我国生产。 欧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的化工产品生产商必然将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计人生产和出口成本,从而提高产品出口价格,向中国进口企业转移成本,将影响我国纺织、医药、轻工、电子、汽车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随着欧盟REACH法规的出台,美国和日本也相继修改了本国的化学品管理办法,导致多米诺效应的出现,使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出现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游戏规则。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立法体系方面还很不完善,在国际立法方面又缺少话语权。从而,在国际贸易中,使我国处于不公、不利的地位。 为了动员全行业积极应对 REACH法规,深入了解该法规对相关企业的影响,自2003年5月以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积极开展了REACH法规的宣传、动员,企业调查以及相关培训工作: 1.成立包括五大公司、专业协会在内的应对'REACH法规的行业协调小组。 2.筹措6万余元购买了约70万字的中文版《绿皮书》(即“白皮书”和REACH法规),免费赠送给各专业协会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为专业协会和企业进行REACH研究提供材料。 3.在商务部的组织下,协会对江苏、浙江和山东等省的主要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了解企业向欧盟地区的出口贸易情况,以及企业对 REACH法规的应对准备情况。 4.召开各种会议,其中包括召开应对REACH法规的国际会议,进一步在行业内宣传动员。请欧盟官员向中国企业介绍 REACH法规,了解REACH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相互交流对REACH法规的认识和应对的准备工作。 5.组织REACH法规的培训,除介绍、讲解REACH的基本知识外,重点提高企业应对 REACH法规重要性的认识.解决一些认识问题。例如,很多中小企业认为,自己的企业规模不大,向欧盟出口的产品数量也不多,到欧盟登记、注册的手续繁琐且费用较高,不如停止出口。 如果企业不去登记,就意味着自动退出欧盟市场。企业的产品不去欧盟注册登记,国内的轻纺、家电等企业向欧盟出口产品也就不能使用未登记化工企业的原料,只能选择那些已注册登记的化工产品。因此,那些不去注册登记的企业不仅将损失自己的欧洲市场份额,同时也存在丢失国内市场的巨大风险。通过培训,企业负责人对REACH法规的态度由冷到热,甚至到急,对REACH法规的重视程度及认知程度也大大提高。 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正式生效,并进入预注册阶段。在这个阶段,协会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帮助企业进行登记、注册,使REACH法规对我国化工产品出口的影响减到最小程度。尤其是200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的化学品预登记阶段,没有参与预注册的产品出口到欧盟将付出更高的成本代价。 为了帮助出口企业进行登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已经作了五项准备工作: 一是协会根据商务部授权成立“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REACH技术服务中心”。同时,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协会成立应对 REACH工作的领导小组。 二是协会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已经选择了芬兰REACH服务中心和REACH法律事务所(REACH Law)作为国外合作伙伴。芬兰 REACH服务中心和REACH Law地处赫尔辛基,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同一城市,他们能协助非欧盟国家进行登记注册。REACH Law选择北京华腾新材料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协助企业在国内收集注册登记所需要的数据材料。 三是以无机盐、染料、橡胶、氯碱和涂料等专业协会为重点协助做好预登记前的相关工作,着重考虑产品的联合注册等问题。 四是今年3月上旬,协会将召开登记前的准备工作会议,由芬兰 REACH Law及国内有关专家介绍注册的程序、相关手续及所需数据资料,对企业人员进行辅导培训。 五是协会选择准备较为充分的企业在今年6月1日后进行预注册、联合注册并及时总结经验,争取11月底前组织更多的企业进行预注册。 欧盟REACH法规的颁布,对我国制定相关的环保、贸易管理法规,有着不同寻常的借鉴意义。应对REACH,必将推动我国体制和制度的创新,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1.5兆瓦风电叶片的生产体系日前获得了中国船级社颁发的首张符合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的风电产品认证证书。双方还同时签下2兆瓦、3兆瓦风电叶片认证协议。
连云港中复连众,上海玻璃钢研究中心,国际上一些知名企业也落户中国,包括LM,Vestas, Gamesa等。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一套长达40.25米、1.5兆瓦的风电叶片日前成功批产下线。这是我国自主研制的国内最长的风电叶片,表明该公司已具备兆瓦级叶片的自主开发和制造能力。
技术升级和加快成果转化成为发展目标 国家发改委1月底公布了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规划。传统化工产业及新材料、新能源等若干新兴产业被列入重点发展领域。 《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高技术产业化要努力实现四项主要发展目标。 一是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形成生物医药、生物质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若干新兴产业群; 二是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形成一批产业化平台,培育一批产业化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形成若干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链较为完整的特色高技术产业链和高技术产业基地; 三是在传统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突破一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在化工、建材等产业领域推广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 四是在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政策环境方面,形成有利于增强企业产业化能力,有利于加快技术转移,有利于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率的较为完善的高技术产业化政策体系。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高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重点有十大领域,其中大部分内容涉及化工行业。如在生物产业领域,要求以将生物产业培育成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为宗旨,大力发展化学合成新药产业化,加快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广泛应用,积极开展非粮原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生物环保等产业化示范,培育壮大生物能源、生物制造产业:在新材料领域,要求解决突出的技术瓶颈,重点开展结构材料、功能材料以及节能与能源材料、环境友好材料、经济建设特殊需求材料等产业化;在先进制造领域,开展大型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工程示范;在循环经济领域,充分发挥高技术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作用,重点围绕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的产业化,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继续 返回 |